乞丐的實驗

最近有一則非常有趣的報導,這位加拿大的記者是看到之前在美國有一位廣告公司的總裁級人物,那位總裁走在路上,碰到一位向她行乞的乞丐,乞丐慘呼呼的哀求她,「求求妳,求求妳,我好久沒吃飯了,我好需要『錢』,請施捨我一點點錢吧!」

這位總裁決定做個小實驗,她沒掏出銅板,而直接將她的「信用卡」送給了這位乞丐,她想觀察看看,這位乞丐會怎麼花用這筆「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」呢?

猜猜看結果如何?

總裁驚訝的發現,這位乞丐拿著這張卡,買了老半天,竟才買了一罐除臭水、礦泉水和香煙,總共「才」刷了……25美元(台幣800元)。

後來,那位加拿大的記者也仿傚做了一個類似的實驗,他先準備了五張信用卡,裡面只注了50~75加幣的現金,在多倫多的市中心逛來逛去,等著有乞丐向他行乞,然後再給乞丐這個「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」,看看乞丐們怎麼花用?

結 果:第一張卡給了一位叫Jason的流浪漢,他拿去買「麥當勞」,只花了8.69元加幣,然後將卡片退還給他。第二張卡給了一位叫Mark的流浪漢,他花 了21.64加幣(800 台幣)在一間餐館好好吃一頓,又到了販酒店買了15元的酒,還是沒有將該信用卡裡的錢全部花掉!而第三張卡給了一位叫Joanne的女乞丐,她拿了卡就再 也沒有還回來,不過,記錄顯示她也只花了24.95元在麥當勞,然後38.35元在和剛剛乞丐同一間販酒店,買了38.35元的酒!

而第四張卡,給了一位叫Al的傢伙,雖然Al將卡偷走了,但他竟然從來沒刷過!第五張卡給了女流浪漢Laurie,她花了幾乎所有的75元,但也只是拿來買食物和香煙,然後還了卡。

這 些實驗的結論,已經很明顯了──顯然,雖然乞丐可能是最需要錢的,但當他們拿到了錢,卻沒辦法「花錢」,連信用卡裡面的錢都花不完,而這位記者拿著錢,甚 至不是每次都得到乞丐的歡天喜地,十個乞丐大概有五個竟然拒絕了記者的好意,告訴記者說他們過得很好,不需要他的信用卡(只需要他的「零錢」)。

最 近在《經濟學人》亦寫到一則重要的研究,柏克萊加大的科學家做了一個實驗,他們找來115位各式各樣的志願者,先記錄下他們的背景、收入、年齡,其中有窮 人,有富人,然後請他們做了一場實驗,給他們10單位的現金,告訴他們可以將這10單位「捐」出來給他們的夥伴,或是自己保留著,結果所有115位平均每 人捐出了4.1個單位,自己留了5.9個單位,聽起來還算合理,是吧?不過,仔細再看了這115位的每一個人所給出的單位,彼此卻「相差很多」。

科學家發現,決定的重要因素在「收入」,和同年齡與同族群中比較「窮」的,竟然比那些較「富」的平均「多」捐了44%!

不信邪的科學家再對這115位志願者做了一場市調,問他們應該將收入的百分之幾捐出來作公益較好?結果,比較「窮」的這一半,平均願意捐出收入比例高達5.6%,而比較「富」的那一半,平均只願意捐出收入的2.1%!

這讓我們很自然的下一個結論:富人比較可惡,窮人比較善良!這是有道理的,但,如果將經濟學人這場實驗和剛剛那個「乞丐實驗」比對一下,或許又會有另一個更有趣的結論──會不會反而是因為乞丐「不需要」這麼多物資,所以才會變成乞丐呢?

富人是否因為「太需要」錢,所以才會富呢?

窮人之所以窮,並非因為他們能力差,而是因為他們並「不夠需要」錢,所以才會繼續窮?

我們夠「想」嗎?

這個道理,可以運用在所有的事情──許多人想減重、再更苗條一點,但一直無法如願以償,這時候該做的或許並不是怨天尤人,而是真真切切的問自己一句話:「你真的『夠想』變瘦嗎?」

有些人單身許久,一直心想如果身邊有個伴該有多好,卻因為好像是太忙、太沒桃花、交友網站都是爛咖……種種理由,而一直碰不到心上人,這時候也該真真切切的問自己一句話:「你真的『夠想』找到夢中情人嗎?」

許多人想離開上班生涯、出來創業,但說了半天,一直沒辦法行動。有些人則是想換工作,講了三、五年了,還是無法開始換工作,這時候也該真真切切的問自己一句話:「你真的『夠想』離開這間公司嗎?」

如 果不「夠想」要達到目的,那麼,我們以為我們一直在汲汲營營的追求,其實那種追求,根本只是「花拳繡腿」;如果你真正「夠想」,那麼那已經不會只是 「想」,而是「必須」,不要就會死,不要就睡不著,非高級餐不吃,非名錶不戴,碰不到好男人/女人就不能再微笑起來……這時候,目的就會達成。

自然的……達成!

但大部份的人,夢想很多,其實都是因為「不夠想」,於是大部份的夢想,真的只是「夢」。

人 會作夢,但其實不太認識自己的夢,就像乞丐永遠不知道送他信用卡的那個人竟然不可思議的覺得「他花得太少」,乞丐自覺他很需要錢、夢想要錢,但永遠都不知 道他還「不夠想」要錢。如果我們今天好好的根據自己的每一個夢想,問自己一連串的「我們真的『夠想』嗎?」不一定會比較快樂,但至少我們可以真的再更瞭解 自己一點點,將時間花在真正「合身」的夢想上!

要達成目標,“想要”是不夠的,除非,你下定必勝的決心,不然是無法成功的。

 
(本文擷取自天下雜誌502期,為謝霆鋒對香港科技大學商學院學生的演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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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來問大家幾個問題。在座各位,有誰想要成功?請舉手(幾乎都舉)。第二個問題更重要:有誰在撒謊?

因為我相信,如果你問別人,想不想成功,九九%的人都會說,我想成功:我想成為最好的籃球員、最好的藝術家、工程師……,都說得頭頭是道。

然而,大多數人只是「想要」成功而已。關鍵是,你對自己真的坦誠嗎?你是否已經找到了真正熱愛的東西、了解自己的優缺點、為自己找到市場上的定位、懂得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?

想要成功,首先要對自己誠實。有些人嘴上說想成功,但其實,他們更喜歡睡覺,更喜歡打扮得酷酷地出去玩,更想和朋友們去鬼混、去看電影。

所以,你必須誠實面對自己,才能找到終極的熱情。唯有這樣,你才會願意為了這份熱情,拒絕其他一切誘惑,不讓這些誘惑阻礙自己的鍛鍊。


我並不認同「熟能生巧」(Practice makes perfect.)這種說法。對我來說,世上沒有「完美」,永遠都有更進一步的空間。所以我相信,只有實踐才是永恆的(Practice makes permanent.)——藉由不斷進步,你比較不會把事情搞砸,但也不會真的做到完美。

至於如何找到熱情,問問你自己,我覺得沒有人能替你回答這個問題。熱情是你時時刻刻都感覺得到的東西,那是你的一切,是你從不會覺得無趣的東西。如果你會對它感到有所猶豫,那麼,還是再考慮一下吧。

我努力把握人生的每個機遇。很多人問我有沒有遺憾,我剛才說過,如果有機會買回十五年,我會希望完成學業,但我不能。不過,我覺得自己活得很充實,我有兩個非常可愛的兒子,他們很健康,我非常感恩。

我覺得,每個人都應該打破思惟障礙(think out of the box)。常有人問我,「要怎麼追求夢想?這樣可行嗎?會不會走得太遠了?現實壓力怎麼辦?」

一四九三年,達文西畫出了一架垂直飛行器的草圖,當時的人都說他是瘋子。但是五百年後,直升機成了人類常用的交通工具。所以,不要懷疑自己。 

剛創業時,我媽就跟我說,「你不可能成功的,你做不了生意人。」這種話我聽太多了。我爸也很擔心,因為很少有娛樂圈的人,可以從零開始在商界獲得成功。


但這就是我,我就是喜歡證明,他們都錯了。